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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彦宏提出的智能驾驶提案目前已得工信部答复

智能驾驶和无人驾驶是不同的概念,智能驾驶更广泛。是指机器帮助人驾驶,在特殊情况下完全代替人驾驶的技术。智能驾驶的时代已经到来。例如,许多汽车都有自动刹车装置。技术原理很简单,就是在车前安装雷达和红外探头,当探测到前方有异物或行人时,会自动帮助驾驶员刹车。另一项技术与此非常相似,即在路况稳定的高速公路上实现自适应巡航,即与前车保持一定距离,前车加速时加速,前车减速时减速。这种智能驾驶可以大大减少交通事故,从而减少保险公司的损失。

近日,工信部发布公函,回复全国政协委员、百度董事长兼CEO李彦宏今年3月在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期间提交的题为《加快推广自动驾驶和智能交通,让人们出行更绿色、更便捷,实现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目标》的提案。李彦宏委员在提案中表示,交通是群众最关心的民生问题之一,也是碳排放的重要领域之一。大力发展低碳交通,运用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加快推广自动驾驶和智能交通,可以有效缓解交通拥堵,让人们出行更绿色、更便捷,实现二氧化碳排放峰值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协调统一。具体建议包括:

李彦宏提出的智能驾驶提案目前已得工信部答复

在国家层面,进一步加大政策创新力度,为自动驾驶大规模商业化开辟合法化路径;建立涉及各级政府、行业和学术界的自动驾驶大规模商业化推广机制;加快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进程,广泛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5G等技术,构建低碳、高效、便捷的交通体系;鼓励企业加大自动驾驶汽车和关键软硬件组件的R&D和创新,促进自动驾驶汽车的普及。

据悉,这是委员会委员李彦宏连续第六年提出“自动驾驶”和“智能交通”建议。回顾往年提案,2016年全球无人驾驶掀起新热潮,李彦宏代表国内首批自动驾驶技术企业提出制定完善无人驾驶汽车相关政策法规,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

2017年,李彦宏提出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有效推进智能交通信号等系统建设,缓解交通拥堵。

2018年,自动驾驶技术开始从实验室中脱颖而出,在全球范围内开始了大规模的测试和探索。因此,李彦宏在提案中建议,加快自动驾驶相关立法,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自动驾驶开放平台,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率先开展自动驾驶试运营服务,打造中国自动驾驶领域的产业竞争力。

2019年,李彦宏再次聚焦“智能交通”“车路协同”,建议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

2020年,李彦宏建议加快智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认为车路协同是我国自动驾驶的技术路线。

关于答复CPPCC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808号提案(工交邮电类307号)答复的函

李彦宏委员:

您的《关于加快推广自动驾驶商用和智能交通,让人们出行更加绿色便捷,实现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目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转型突飞猛进,汽车产业与信息通信、能源、交通等领域加速融合。电气化、网络化、智能化已经成为发展趋势。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汽车生产和使用方式正在发生颠覆性变化。产品形态从简单的车辆扩展到具有自动驾驶功能的移动储能单元和数据中心,应用场景丰富,市场潜力巨大。我部同意您的建议,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加强部门协调,改善政策环境,加快我国智能联网汽车产业发展,为实现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一、关于加快推进自动驾驶汽车相关标准建设,研究制定自动驾驶汽车相关产品安全审查管理办法

我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建立智能联网汽车标准体系,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法规,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一是建立健全标准体系。2017年底,与国家标准委员会共同发布了《国家车联网行业标准体系(智能联网汽车)建设指南》,明确了建立适合中国国情、与国际标准接轨的智能联网汽车标准体系的使命目标。截至目前,已制定国家和行业标准50余项,其中正式发布6项,正在审批12项,正在制定30余项,启动标准预研项目20余项。同时,积极履行自动驾驶与联网车辆工作组副主席、ISO自动驾驶测试场景工作组召集人WP.29职责,加强国际标准法规的制定和协调。与欧美日共同提出自动驾驶法规框架,支持联合国发布自动车道保持系统(ALKS)、信息安全、软件升级等技术法规。公安部会同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发布了《国家车联网行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内容包括信息通信、电子产品与服务、智能交通、智能车辆管理等。,并建立了C-V2X标准协同工作机制,共同推进通信协议、基础设施、交通管理等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有力支撑了智能联网汽车产业的发展。二是推进法律法规修订。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管理条例》纳入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结合自动驾驶技术发展、道路测试、产业化、基础设施等开展研究论证工作,为规范智能联网车辆生产提供法律依据;研究编制《智能联网汽车厂商及产品准入管理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对汽车厂商及产品、车联网平台等关键环节提出实名制注册、软件代码备案、数据本地化存储及数据跨境传输备案、网络安全等方面的安全要求。

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完善智能联网汽车和车联网标准体系,推动重点和急需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推动相关部门完善法律法规,优化产业发展政策环境,加快智能联网汽车产业发展。

二、关于建立涉及各级政府、行业和学术界的自动驾驶大规模商业化推广机制

在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的过程中,我部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快产业化发展进程。一是强化战略规划和协调机制。国务院办公厅牵头编制发布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进一步明确了智能与网联并行发展的战略方向,提出了高度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在特定场景应用的中长期愿景。成立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车联网产业发展专门委员会,搭建跨部门、跨行业的沟通协调平台,积极推动《道路交通法》等法律法规修订完善,加快推进通信和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成立智能联网汽车推进组(ICV-2035),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协调各方资源,推动关键问题解决,加快智能联网汽车产业化进程。二是开展路试和试点示范。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全国26个省(市)出台管理细则,开通测试道路3200多公里;长沙、上海、北京等地已开展Robotaxi和无人卡车装载的示范应用。北京、河北等地加大支持试验示范企业采用多种收费方式,探索可行的商业模式,为智能联网汽车商业化运营奠定基础。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推进车联网在典型区域和场景的大规模测试和商业化部署,创新探索运营模式和业务模式,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发展模式,助力实现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目标。

三、关于加快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进程,广泛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5G等技术,构建低碳、高效、便捷的交通体系

智能道路、联网通信等基础设施对智能联网汽车特别是联网技术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我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一是加强规划指导。《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明确提出“推进交通标志标线等道路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升级,加强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通信设施、智能路侧设备、车载终端之间的智能互联,推动城市道路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改造相关标准制定和管理平台建设”。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联合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在全国建设16个智能联网汽车测试示范区,大力支持路侧设备、通信基站等基础设施建设部署,构建良好的测试示范应用环境;选择国内重点高速公路开展车联网部署,支持京沪高速车联网改造等重点项目实施,推动G2京沪高速C-V2X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支持无锡、江苏、西青、天津、长沙、湖南、两江新区、重庆创建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为跨行业融合创新提供良好环境,加快车联网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开展试点示范工作。202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我部启动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联网汽车协同发展试点工作,推进智能基础设施、新型网络设施、“车城网”平台建设和标准体系完善。目前,北京、上海等6个城市被确定为首批试点城市。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坚持“单车智能+联网赋能”的发展战略,加大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道路基础设施升级改造,营造良好的联网发展环境。

四、鼓励企业通过财政补贴等方式加大自动驾驶汽车及关键软硬零部件的R&D和创新力度,促进自动驾驶汽车的普及

我部高度重视智能联网汽车共性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发展,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搭建协同攻关平台。获批建设国家智能网络化汽车创新中心,并按照“公司+联盟”模式,汇聚整车和关键电子元器件等上下游企业,构建跨行业、跨领域的协同创新平台。二是加强技术创新。积极利用产业基地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渠道,支持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通过整机驱动和应用牵引,推动R&D和共性技术创新,加快产业化发展进程。

下一步,我部将深入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继续发挥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的积极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升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创新水平。租用服务器可咨询梦飞云idc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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